国家发改委4月7日发布《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并敲定了75个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方案。根据《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其中,补贴发电项目75个,发电接网工程35个。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