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石油企业杂志网络版!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 中国石油报
首页 | 杂志简介 | 独家谋篇 | 权威文章 | 科学发展 | 特别报道 | 全国理事会 | 期刊联谊会 | 公告
  石油企业杂志 > 信息平台  

中国对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

  财政部4月15日公告称,自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部分进口成品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

  根据公告,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进口成品油包括中石油进口的50万吨汽油、100万吨柴油和中石化进口的50万吨汽油、150万吨柴油。具体进口企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来源: 作者: [关闭窗口]

最近发布
·节能减排 绿色发展
·科学发展的必经之路
·新型贡献 畅想绿色
·科技发力 创新无限
·培育文化 延展空间
·算长远账 打组合拳
·中国石化:多管齐下 扎实推进
·镇海炼化:“双降双节” 真经实效
·中国海油:铁的纪律 刚性指标
·国外经验篇
·企业分与合的辩证法
·人生拷问
·关于换发《中国石油企业》杂志记者证的通知
·向雷锋同志学习
·“走遍了全世界”的卫生局副局长
·未来能源 谁主沉浮?
·我国油气勘探开发形势分析与展望
·量身打造管理流程
·中国政府的一个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
·纪念敬爱的周总理诞辰110周年
在线投稿广告刊例 联系方式留 言
承办: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京ICP经营许可证031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