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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个项目运作整体上来看,跨国输油气管道建设与运营的国际合作可以大致分为上、中、下游一体化模式和油气边境买断、管道分段建设与运营模式两大类
在国外,跨国长输油气管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已经比较普遍与成熟,比如在北美地区、俄罗斯通往欧洲方向、中亚一些国家都运营管理着大量的跨国油气管道。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外跨国管道在投资、建设、运营和下游市场开发等方面,已经形成了符合国际惯例、适应当地国情、运转有效的管理模式。
在国内,跨国管道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2005年以前只有中朝管线属于跨国管线,但因其管线短、口径小、政治色彩浓,影响比较小。2005年开始建设的中哈原油管道作为目前中国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跨国管道,2006年投入商业运营以来,标志着中国石油管道进入跨国建设运营阶段。但是,坦白说,对于跨国管道究竟如何运营管理?我们还处于运营模式与运营理论的探索之中。
从国际上跨国输油气管道项目的经验来看,并不存在各个项目都能遵循的统一模式,每个项目都要根据自身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上下游的制约因素等,寻求一种相对风险小、效益好、运作成本低、利益分配比较合理的合作模式。但从整个项目运作整体上来看,跨国输油气管道建设与运营的国际合作可以大致分为上、中、下游一体化模式和油气边境买断、管道分段建设与运营模式两大类。
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概括说来,就是将上游油气田勘探开发、中游输油气管道建设与运营、下游油气销售的全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由油气产品购买国公司与资源国公司、管道过境国公司和其他投资公司协商合资组成一个上、中、下游一体化的股份公司,共同合作经营,利润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由合作各方按协议投资比例、出资组成的联合操作股份公司,下设资源勘探开发子公司、财务子公司、管道建设与运营子公司、市场销售子公司等部门,在联合操作公司权力机构的统一规划和操纵下进行一体化经营。如图1所显示。
油气过境买断、输油气管道
分段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这种合作模式的运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油气资源购买国在进口油气入境或在过境国入境时,即在购买国边境计量站或资源国与过境国边境计量站将油气买断,并将境内外管道建设与运营、油气的买卖营销与上游资源勘探开发分开。尤其对其境内管道的建设运营及油气在境内的营销,由购买方自主经营,实行独立管理和核算。不论如何决策,境外上游资源开发与管道建设与运营均不与下游发生直接关系,参与境外上游资源开发与管道运营,一般以另案处理。
(2)油气资源购买国立足于不同时承担上、中、下游各环节风险的原则,合作项目的各环节均以不同方式参与合作经营。
(3)即使上述环节有并案处理的情况,也仅仅是管道段落的合并,绝不能将上游资源开发、中游管道、下游销售这三个环节中的任何两个合并处理。
常见的各段输油气管道的分段建设与运营模式主要有:
(1)由管道所在国控股、各方投资参股模式。这种模式下,将整条管道按经过的国家和地区划分段落,每一段管道均由参与合作各方投资参股成立合资管道公司,但由管道所在国控股,管道合资公司负责各段管道的建设运营。但为了各段的技术、运输油气的协调,应成立各方参加的管道协调委员会,对整条管道的技术、财务、油气输送分配进行统一协调。其运营机制见图1。
(2)管道非跨境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作模式。管道经过的各国家和地区独立承担本国或本地区境内的管道建设和运营,不以参股方式参与其他各方境内管道,也不以间接方式对其他方境内管道拥有所有权。
各个国家之间签定政府间合作协议,并指定本国的执行部门,由各国技术及管理专家,共同组成管道专家委员会,具体协调整条管道的技术及衔接问题。各段管道建设与运营的全部资金由各方自行筹措,在未来经营中以各段的管输费进行补偿。
(3)“突尼斯”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过境国境内管道的建设与运营。由于过境国的资金,技术状况不佳,对油气资源兴趣不高等原因,过境国没有能力或没有兴趣与购买方合资组成公司。这种情况下,购买国与过境国合作共同进行管道建设与运营,组成的管道合资公司股份全部为购买国所有,过境国无偿提供所用土地,并给予全部免税或部分免税的优惠。管道公司在建设期全部由购买方控股,管道所有权也归属于购买方,建成后逐步向过境国转让,一般15~30年后,管道的所有权全部归属于过境国。同时,购买方每年免费向过境国提供一部分过境油气。穿越地中海输气管道的突尼斯段,即是由意大利埃尼集团SNAM公司与突尼斯采用该方式进行合作建设的。故称该方式为“突尼斯”方式。
两种模式的比较与小结
比较起来,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及其各自的实用环境条件。比如上、中、下游一体化的模式比较适合于资源国、过境国与资源购买国之间本来就具有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平时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都比较稳定。不过这种模式容易被资源、技术或资金占优势的一方形成控制地位,对项目进行操纵,而且面临很大的风险。而油气边境买断,输油气管道分段建设与运营的模式则便于明确划分参与各方的债、权、利关系,在出现纠纷时也容易解决。不过,这种模式又加大了合同等协调的难度,特别在油气价格问题上容易产生矛盾。
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合作方式在跨国管道刚开始兴起的早期比较流行,这与当时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有关。在政治多元化的今天,这种模式已较少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油气边境买断,输油气管道分段建设与运营的国际合作模式,这一模式更符合平等互利的商业合作原则,因此能被参与各方接受。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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