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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海外的钻井长城
1993年3月,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长城钻井公司(简称长城钻井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组建长城钻井公司的宗旨是“通过长城钻井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将国内部分钻井队伍带出国门,解决国内钻井队伍数量过剩的问题,促进国内钻井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强整体实力”。
长城钻井公司成立后与各石油管理(勘探)局密切合作,先后中标美国埃克森公司塔里木钻井工程项目,意大利阿吉普公司钻井工程及钻井液、取心、定向井、打捞和测试等专业技术服务承包项目。通过参与国内反承包项目市场竞争,使长城钻井公司锻炼了队伍、培养了人才,为中国石油钻井走出国门奠定了基础。 1984年6月中国与伊拉克签订钻井劳务合同,长城钻井公司先后派出6个钻井队远赴伊拉克,累计钻井23口。由于工程质量优异受到伊方好评。良好的服务质量和信誉使长城钻井逐步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钻井市场占有一席之地。1997年3月,长城钻井公司中标加拿大STATE公司在苏丹的勘探开发钻井工程项目。肩负着为祖国争光的重托,发扬铁人精神,克服自然条件恶劣、地方传染病肆虐和运输条件较差等诸多困难,在该地区创造的9项钻井施工纪录中,有5项是长城钻井公司的钻井队创造的。长城钻井公司以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服务,赢得甲方各国专家的肯定和赞誉。
经过7年的艰苦努力,长城钻井公司由国内反承包项目起步,发展成为目前在国际石油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能力和享有一定国际声誉的国际钻井公司。为许多世界知名石油公司,如埃索、阿吉普、壳牌、阿莫科以及BP公司等提供钻井技术服务。并随着业务的扩大,长城钻井在海外成立了3个国际合资钻井公司, 6个钻井分公司(项目部)。通过进入国际钻井市场,提高了中国陆上石油钻井技术和管理水平。200多个钻(修)井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进入全球30多个国家。
大港DDDC定向井钻井技术的新起点
大港油田地处盐田、卤地、滩海,是国内较早开始钻定向井的油田。港537井是1973年10月在大港油田陆上完成的第一口定向井。井深2758米,最大井斜角21”,水平位移39760米。港537井的完成为定向井钻井技术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980年以后,由于采用了新工艺、新装备,定向井得到进一步发展。1980~1982年共完成定向井61口。1982年10月,石油部为加快在全国各油田推广定向井钻井技术,决定大港油田组建定向井技术服务公司。1985年1月大港定向井技术服务公司(DDDC)成立,使定向钻井的人力、装备、技术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力地促进了定向井钻井技术的应用和发展。1985~1988年定向井口数以年平均49%的速度增加,4年翻了2.5倍。1988年达到了110口。1988年以后,大港油田内部每年完成的定向井口数平均占钻井总数的40.5%,1997年、1998年高达59%。定向钻井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大港过去难以开发的油气田投入了开发。
DDDC组建以后,开始了对外油田提供技术服务,先后为19个陆地油田和4个海洋油田542口井提供技术服务,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高难度定向井、水平井或侧钻井。对推动国内定向井钻井技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1991年,DDDC走出国门,在孟加拉国完成了第一口直井纠斜作业。1995—1996年为菲律宾地热发电项目提供了7口高温地热井的技术服务。1996年12月,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了该国南部阿瓦兹地区总额达700万美元的技术服务协议。1998年,大港定向井公司赴伊朗服务队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至2000年底,在国外共完成73口井的施工作业任务。 DDDC在国内外广泛开展的技术服务,不仅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树立了品牌形象,而且使公司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塔里木油公司的“两新两高”管理
地处戈壁、沙漠、山地,自然条件恶劣,战线长,生产组织,后勤补给困难的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区,在改革开放、深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采用“两新两高”的工作方针,借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成功经验,引进国外油公司管理体制,组织塔里木石油会战。他们不断探索和完善以钻探为主体,以甲乙方合同制为中心,以单井项目管理为重点,以统一定额标价为基础,以现场作业监督为保证,全面实行专业化、社会化承包服务,坚持“三位一体”的用工制度,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符合塔里木实际情况的油公司管理体制。
推行招标制度,优选作业队伍。在钻井生产上,不组建钻井队和各种专业技术服务队伍,把钻井生产和各道工序进行专业化分工采用公开招标、签订合同的方式择优组织,先后建立了一系列装备精良、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实行合同制,探索和发展新型甲乙方关系。在建立规范的合同制的基础上,坚持“合同上分,思想上合,职责上分,工作上合”的工作方针,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强调甲乙双方都是油田的主人。在具体作业进程中强调甲乙双方的协作配合,突出“双赢”目标,促进和建立新型的甲乙方关系。
单井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单井设计的编制及单井项目的执行和考核。采用招标的方式组建由钻井监督和地质监督组成的单井项目管理。
全过程现场监督制,确保单井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场监督制度是甲方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保证钻井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基本保障机制。实践证明,现场监督制是油公司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甲乙方的联系纽带,有利于发挥甲乙双方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技术的发展进步,有利于加快钻探节奏和速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统一定额标价的制定,确定了钻井生产时效定额,突出时效经济指标,有利于提高钻井生产效率。为推行钻井作业招标制创造了良好的实施环境。
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塔指逐步形成了以统一定额价为基础,以招标为手段,以“双赢”为目标,实施日费、总包等不同作业制的公平规范的钻井市场管理和操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钻井速度的提高,为实现低成本发展战略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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